2005年7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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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“互认检查”且慢推广
孙瑞灼

  “互认检查”制度实行后,一家医院认可了另一家医院的错误检查结果导致误诊发生医疗事故,怎么办?是由作出检查的医院承担,还是由认可检查而误诊的医院承担,或是两家共同承担,或由患者自己承担?这里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,如不明确规定,不同医院间的“互认检查”制度将会引起众多的医患纠纷,并有可能最终损害患者的利益。